此后6天,只要有自家的邮件,他就下楼看看有没有自己要的信。第六天的时候,他一眼就看到了寄给亨利·琼斯的信,他赶忙将信塞进口袋里,跑回楼上,收拾妻子的餐具。那天早晨,在去城里的火车上,奈特金又溜进了厕所,颤颤巍巍地打开信封,里面装的是自己写的那封信,信纸背面是一个人手写的回信:“亲爱的亨利,谢谢你给我回信,如果我们能在一起,我想我没准会很快乐。可不可以给我打个电话?我叫丽萨。”电话号码是伦敦西区贝丝瓦特的。
除了这些,信封里没有别的东西。奈特金急忙把电话号码记在纸上,塞进裤子后兜里,把信扔进马桶用水冲掉。他返回座位时,心还是怦怦乱跳。他看了看四周,没人发现,奈特金的情绪这才稍微安定一些。中午吃饭的时候,他没有去吃,而是到附近的电话亭拨打了这个号码,一个女人沙哑的声音随即响起:“喂,谁啊?”
奈特金稍微有些紧张,他清了清嗓子说:“呃……喂,是丽萨小姐吗?”
“是,你是哪位?”
“啊,那个,我是亨利·琼斯。今天刚看到你的回信,我就是那个看了广告给你写信的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