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伙掏空全家积蓄买婚房,入住后发现竟是凶宅? 四川成都一小伙,准备与女友结婚,于是便花157.7万元在锦江区买了一套84平方米的二手房,打算作为婚房。 两人对房子的户型、价格和所处的地段都很满意,拿到钥匙后便一起住了进去。 可没想到刚住不久,却偶然得知这房子竟是凶宅,一年前有人在房内非自然死亡。 小伙向邻居多方求证,才知道原来是前房主的孩子曾坠楼身亡。 女友得知此事后,也不愿在房子里继续居住。原本是准备结婚用的房子,谁曾想竟是个凶宅! 小伙越想越恼火,便找到原房主想要退房。但对方却称这是意外事件,并不属于凶宅,还将他拉黑了。 多次协商无果后,小伙将原房主和中介一起告上了法庭。 法院审理认为,中介存在过错,原房东有意欺瞒,判决撤销房屋买卖合同,同时原房东赔偿小伙10万元违约金,中介退还相应费用。 看到这,有网友表示:原房主太坑了,正常情况下买到凶宅都觉得晦气,更何况还是打算结婚用的。 但也有人疑惑:这种意外事件也算凶宅吗? 其实凶宅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概念界定,一般认为曾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的房屋就被称为凶宅,而正常老死、病死的房子就被排除在外。 坠楼事件在一般人的观念中,属于非正常死亡,所以上述提到的房子在普通人观念中也就属于凶宅。 虽然凶宅并不影响买方实际居住,但会给居住人的心理造成干扰,很多人对所谓的凶宅会产生心理上的恐惧、忌讳从而不愿购买,所以凶宅的价格往往要比普通房子便宜一些。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,除司法拍卖外,中介或他人在出售房子时,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购房者告知所购房屋属于“凶宅”的信息,然后由购房者自己作出是否购买的决定。 如果卖方故意隐瞒房子的真实情况,致使购房者陷于错误,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其签订购房合同的,卖方的行为将构成欺诈,购房者可以据此向法院请求撤销买卖合同。 所以不小心买到凶宅的人,实在忌讳的话,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。 对此,你怎么看呢?欢迎下方留言。